滨州居民期盼自主选择物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
聘请物业公司是现代居民小区的主流管理模式,传统上物业都是由开发商指定,近日,滨州市的滨城区第三小学宿舍区的一业主不仅自主选择了物业公司,并实行了物业公司试用制度。
自主选择物业的是滨州市的滨城区第三小学宿舍区的业主。由于滨州市的物业行业混乱,“开除”原物业,再通过招标的形式,自主选择新物业。社区党总支书记介绍说,“指定物业公司的时候我们给出两个条件:所有来参加选聘的物业公司,第一不能打价格战,不能恶意去竞争,在现有的这基础上你去讲什么呢,管理、理念和服务。”
通过招标,共有四家物业公司前来投标。经过物业公司演讲、居民投票等程序,最终确定下了新的物业公司。为了保证新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,师苑小区的居民给物业公司提出了1年试用期的新要求。社区党总支书记告诉记者,“让物业公司也有个试用期,让业主过一年之后再给他打打分、评评分,你干得好我们继续用你。你干不好,我们再选聘新的物业公司,这样是一年的试用期。”
试用期合格后,居民将与物业公司签署正式的合同。从被动接受到自主选择,新物业公司的到来将带给他们不一样的生活环境。对于这种新的物业选择办法,居民们也非常满意。小区业主说,“为了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吧,改善我们的居民生活,我认为物业公司有必要去竞争,谁干的好选谁,择优入取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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