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2015/11/16 11:38:16      点击:
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,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,提高全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,树立物管行业诚实、守信新形象,努力创建诚信企业和构建和谐社会。滨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加强诚信建设,完善诚信机制,在全行业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为宗旨,结合滨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情况,制定本公约。       
全行业自觉遵守,接收社会监督。
 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和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法律、法规,牢固树立物业服务守法经营,依法办事,诚信服务,公正公平的原则。依法维护行业的共同声誉和权益。
  二、自觉遵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,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,努力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。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依法提供优质服务。以人为本,实现服务承诺,认真履行职责。
  三、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,取得企业资质证、职业资格证书,持证上岗服务。
  四、窗口服务规范化。企业各项管理服务制度,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并上墙。按规定建立值班制度,设立服务电话,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投诉等事项,并做好信息反馈及档案整理存放工作,与业主沟通做到经常化、制度化。管理服务场所整洁、有序。
  五、管理行为规范化。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,档案资料齐全,考核制度落实。日常管理中做到服装整齐树形象,挂牌上岗讲规范,态度和蔼讲文明,遵章办事不违规,做好回访重信誉。
  六、管理服务岗位规范化。企业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尽职尽责,做到管理员业务熟悉,管理有序;接待员热情主动,处理及时;维修员约时不误,便民利民,住户签收,事后回访;司梯员坚守岗位,操作规范;协管员文明值勤,训练有素,认真负责;保洁员按时清理,环境整洁。
  七、自觉遵守“合理、公开”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收费原则,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,收取物业服务费用,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。收费实行明码标价,内容真实,标示醒目,字迹清晰。
  八、自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,车辆停放秩序良好,安全防范设施齐全,消防设施完好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应采取紧急措施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协助做好救助工作。
  九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,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,丰富社区文化生活,从而增进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交流,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,共创和谐社区。
  十、本公约内容如有与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等规定相抵触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